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以下稱《工作安排》),強調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把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不斷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工作安排》提出,要加強食品安全法治建設,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完善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推動摻假造假行為直接入刑。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法配套規章制修訂,落實處罰到人。推動食品安全標準與國際標準對接,強化標準制定、執行和監管的銜接。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濫用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強調所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均應追究到人,并向社會公開被處罰人的信息。
《工作安排》強調,要堅持源頭控制,凈化農業生產環境,加強種養環節源頭治理。加大對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力度,深入開展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年底前出臺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發布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加強農藥獸藥安全間隔期、休藥期管理。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點。深入推進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集中治理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突出問題。
《工作安排》提出,要嚴格生產經營過程監管,嚴密防控食品安全風險,促進食品產業轉型升級。實施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落實餐飲單位主體責任,加強對網絡訂餐的監管。堅持問題導向,在風險分級基礎上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并以信息公開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加大風險監測評估力度,統籌國家、省、市、縣四級抽檢計劃,對重點產品、重點問題加強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治理,以及校園和周邊地區食品安全監管。出臺促進食品工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推進食品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工作安排》強調,各地要把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作為公共安全問題來抓,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保證監管工作有責任、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力度,保障各級食品安全監管所需經費,特別是檢驗檢測經費。強化對各省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現場考核,強化督查考核結果運用。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加強統一性、專業性、權威性。綜合設置市場監管機構的地方,要把食品藥品安全作為首要職責,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文件原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2017〕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4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食品安全關系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務。2016年,全國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向好,但問題依然復雜嚴峻。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強化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監管措施,加快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現就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強食品安全法治建設
完善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推動摻假造假行為直接入刑。(中央政法委牽頭,高法院、高檢院、公安部、農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海關總署、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配合)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相關法律制度,抓緊修訂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法配套規章制修訂,落實處罰到人。推動地方食品生產經營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管理辦法在年內全部出臺。啟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研究制定餐廚垃圾回收和資源化處理相關法規。(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按職責分工負責)修訂出臺學校食堂與外購學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規定。(教育部牽頭,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配合)制定食品相關產品監管辦法,抓緊修訂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質檢總局牽頭,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配合)加強食品安全法治教育,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主要從業人員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訓。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程序,加強行政處罰法律適用的指導。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監督,開展執法檢查,做好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完善食品安全標準
推動食品安全標準與國際標準對接。繼續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制修訂一批重點急需的重金屬污染、有機污染物、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其檢測方法。加強標準的宣傳、培訓與跟蹤評價,強化標準制定、執行和監管的銜接。加強地方食品安全標準制修訂與管理,指導地方清理標準,建立地方標準目錄。(國家衛生計生委牽頭,農業部、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糧食局配合)加強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質的檢驗方法研究。(科技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制定蔬菜及特色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和小品種畜禽水產品的獸藥殘留限量標準,新制定農藥殘留標準1000項、獸藥殘留標準100項,全面清理整合和修訂農藥獸藥殘留檢測方法。頒布進口農產品的農藥獸藥殘留限量標準制定規范,啟動分類制定“一律”限量標準。(農業部牽頭,質檢總局配合)完善糧食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國家糧食局牽頭,質檢總局配合)
三、凈化農業生產環境
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推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修訂,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年底前出臺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發布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環境保護部負責)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現有相關行業企業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提標升級改造步伐。(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配合)深入開展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總結長株潭試點經驗,加快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和種植結構調整,指導中輕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重度污染耕地食用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劃定。(農業部負責)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糧食重金屬污染治理的各項措施,處理好調整種植結構和保護農民利益的關系。(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國家糧食局等部門會同相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四、加強種養環節源頭治理
推行良好農業規范,在規模化生產經營主體落實生產記錄臺賬制度。加強農藥獸藥安全間隔期、休藥期管理。實施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禁止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中草藥等農作物的生產,分期分批對高毒農藥采取禁限用措施。實施獸用處方藥管理和獸藥二維碼追溯制度。加大科學種養技術培訓力度,指導農戶依法科學合理使用農藥、獸藥、化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嚴禁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質。(農業部牽頭,質檢總局配合)推行病蟲害、動物疫病統防統治專業化服務,扶持培育經營性服務組織。(農業部牽頭,質檢總局、財政部配合)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點。深入推進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集中治理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突出問題。(農業部牽頭,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配合)
五、嚴格生產經營過程監管
推進風險分級制度落地,在風險分級基礎上加強日常監督檢查,貫徹“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通過徹查隱患、抽檢“亮項”、處罰到人、公開信息,曝光所有違法違規企業,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加大專項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推行檢查表格化、抽檢制度化、責任網格化,落實日常檢查和監督抽檢兩個責任。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進行食品安全生產規范體系檢查。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鼓勵獲得認證。推動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開展放心菜、放心肉超市創建活動,督促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網絡第三方平臺開辦者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小攤販、小餐飲實行集中規范管理。加強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管,規范標識標注。嚴格實施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加強對已注冊企業事中事后監管。(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放心糧油”供應網絡質量安全監管。(國家糧食局負責)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治理,重點排查治理農村及城鄉結合部地區突出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有針對性地強化長效機制建設。(農業部、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對校園及周邊地區食品安全監管力度,落實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嚴防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教育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貫徹實施鐵路運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推進列車快餐供應商資質管理,做好春暑運鐵路食品安全工作。(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實施餐飲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大力倡導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落實進貨查驗、原料控制、環境衛生等制度,落實餐飲單位質量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網絡訂餐的監管,及時查處網絡訂餐違法經營行為。(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